詐騙集團人頭有罪 操盤主謀竟然不起訴
2023/02/14

近年來詐騙集團猖獗,「打詐」成為檢調警的重點工作項目,本會支持政府嚴厲肅清黑幫與詐騙集團,保障人民基本人身及財產安全。

然而,一個關鍵的問題是:大張旗鼓的打詐,真的有遏止幕後的主謀不敢再犯,還是僅只是處罰人頭,縱放主謀繼續為非作歹?

由涉嫌炒作「台灣存託憑證」TDR遭重判18年的金融重犯鍾文智所主導,利用人頭「馮建英」成立與上市公司(新日興股份有限公司)名稱相似的空頭公司(新日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),利用真的上市公司新日興於2020年對外增資的時機,提供空頭公司在同一銀行開設的帳戶,詐騙投資人將增資款匯入空頭公司帳戶內,不法獲利上億,行徑十分惡劣。(詳參附圖)

離譜的是,當初檢察官竟然未起訴幕後主腦鍾文智,而僅起訴人頭及參與詐騙的鐘文智妹妹鍾心宜。

嗣後,在第一審及第二審判決中(參臺灣高等法院111年度上訴字第 2728 號刑事判決),法院均認定「鍾文智」才是幕後主導操盤的主嫌,但因為檢察官未起訴,法院僅能就起訴的人頭「馮建英」與鍾心怡,判決二年有期徒刑。

鍾文智如此惡劣的詐騙集團幕後主謀,不應縱放逍遙法外。今日,本會正式具狀告發,呼籲新北檢重啟調查,追訴主嫌、嚴辦詐騙,還給受害人一個最基本的公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