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黨籍前苗栗通霄鎮長陳漢志,2018年甫當選,就與機要秘書陳志豪、鎮務顧問黃晏樂等人,同謀向光電廠商索賄。
第一次向參與公有土地架設太陽能板標租案的廠商索賄遭拒後,竟又向另外有意的廠商能旺能源索賄,陳漢志更膽大妄為跟廠商「詢問」「外面的行情多少?」,並稱自己都知情。嗣後在廠商同意行賄,指示公所承辦將標租案文件檔案先交給能旺能源,讓其可事先評估;確定統包給能旺能源施作後,二度收賄,第一次是在陳漢志得服務處交付、第二次則跑到土地公廟前將賄款丟到公務車內,在神明面前都敢收賄,十分囂張。
陳漢志在訊問過程中坦承收賄,並在起訴獲交保後辭職。然而,值得關注的是,前後任兩任通霄鎮長徐永煌、陳漢志皆因貪瀆遭重判,徐永煌目前甚至還持續擔任苗栗縣議員,顯然是想透過拖延訴訟,延續自己的政治生命。
拒絕貪腐政客,找回地方政治的廉能,才能讓民主持續深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