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民黨籍前宜蘭縣頭城鎮長曹乾舜,透過辦理LED路燈採購,以及教保、清潔人員進用之機會收受高達390萬元賄款,觸犯3個收賄罪,一、二審遭重判6年6月,今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,全案定讞。
2018年,業者為取得頭城鎮LED路燈採購案找上鎮長曹乾舜幫忙,曹因需選舉經費而收下300萬元賄款;此外,2015年間利用幼兒園教保、清潔人員進用之機會,分別收受40、50萬元,公然賣官鬻爵。
事後,曹乾舜更試圖透過在偵查期間認罪以爭取減刑,所幸最後並未得逞,更遭法院批評嚴重破壞公務員廉潔形象今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,重判6年6月確定,曹乾舜必須為自己的貪瀆惡行付出代價。
本會肯定司法單位捍衛政府反貪底線,絕不能讓此類惡質官員繼續破壞政府廉潔。